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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山东-烟台 10-24 20:22  悬赏 0  发布者:yiwang……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事情进过是这样的:
婚姻存续期间,公公车祸去世,有一部分死亡赔偿金分别打到了妻子,儿子和女儿的银行卡上,房子一是在公公的名下,现儿子起诉与儿媳离婚
问题如下:
1、儿子的这一部分钱,儿媳有没有权利争取?
2、房子儿媳有没有权利争取?如果没有发生继承,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3、遗产包括哪些?公公的存款在其妻子的名下,是否也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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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4 20:24
没有分割前女方不能主张分配
回复时间: 2017-10-24 20:24
描述不清,建议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7-10-24 20:44
没有分割前女方不能主张分配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8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24 21:05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7-10-25 18:49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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