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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因他外遇夫妻感情不好,我提出离婚,起诉到法院,但当时有一个还未满一岁的儿子

天津-滨海新区 10-27 09:58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 回答:(9)
2011年因他外遇夫妻感情不好,我提出离婚,起诉到法院,但当时有一个还未满一岁的儿子,还在哺乳期,最终法院判给了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儿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扶养,法院判决书上小孩是由我来扶养,小孩的户口也在我这里,但是他们想把小孩的户口转走,我应该怎么做?还是要通过法院才能把户口转给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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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7 09:59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7-10-27 10:20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10-27 10:03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10-27 10:35
你好:双方同意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7-10-27 10:43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回复时间: 2017-10-27 10:59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7-10-27 11:10
您好!需要您配合。
回复时间: 2017-10-27 12:34
协商处理即可,不用通过法院。
回复时间: 2017-10-27 17:07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因为女方在哺乳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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