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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礼钱而导致夫妻双方不合,结婚前,经介绍人,女方父母向我方父母提出5万人民币的礼钱

重庆-万州 10-28 21:00  悬赏 0  发布者:汝妻吾养之 回答:(7)
因礼钱而导致夫妻双方不合,结婚前,经介绍人,女方父母向我方父母提出5万人民币的礼钱,经协商,该5万人民币的礼钱,由女方及男方支配及使用,男方父母才承认给予5万人民币,现因该5万人民币未在女方手里,由女方父母支配,而导致当事人与夫妻不合,如女方提出离婚,该钱能否酌情返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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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28 21:45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7-10-28 21:18
一般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7-10-29 07:52
领证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7-10-29 09:14
不行。
回复时间: 2017-10-29 18:26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7-10-29 20:44
彩礼钱很难退还。
回复时间: 2017-10-30 11:01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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