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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关于有线机顶盒产权问题的咨询

上海 09-18 15:34  悬赏 10  发布者:phigle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在2009年在杨浦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同年6月份办理所有公用事业的过户手续,包括有线电视,办理过程中有线电视客服并未有特别提示。一年后的2010年6,7月份,小区统一进行数字电视机顶盒转换,每户可以免费领取一正一副两个机顶盒。我家去办理业务的时候得知,由于上家原先办理有线通业务时已领取一台机顶盒(主机),我们家现在只能领取一台,经与上家联系,由于事隔将近一年,已找不到机顶盒。故只得自费200元另外购买一台机顶盒副机。今年8月,小区办理机顶盒标清转高清升级,遇到同样问题,只能升级一台,原来自费的机顶盒不能升级,打客服96877说,只有拿原来他们给上家的机顶盒才能升级,或是我们自费买一个主机机顶盒然后把产权转给东方有线,估计相当于陪一个给他们。请问,原机顶盒是上家办理有线通时由东方有线提供给上家的,与现在的用户没任何关系,作为房产购买方的下家,有无义务承担机顶盒缺失的责任。另外东方有线宣称机顶盒产权属于东方有线,每户只免费配备2个(一正一副)。本人认为这个属于是租赁性质,既然是租赁,租赁方变了,是不是首先应该东方有线和上家移交完产权之后,才能和下家签订所谓的使用协议,才能完成过户,而不是由两个用户之间做机顶盒的移交?且过户时双方都在场,东方有线也未提示机顶盒产权属于东方有线,户主不能将其带走等相关事宜,导致我家现在无法享受正常的相关服务,请问东方有线有没有相关的责任?另外东方有线称机顶盒的发放只认地址不认人,是不是也不合理,本人认为作为任何形式的协议或是合同,双方只能是法人或是自然人,不应该是XXX号XX室的户主这么笼统的对象。东方有线的这个说法有没有霸王条款的嫌疑?请教一下律师意见。
问题补充:
哎,看来也没什么办法了,认栽了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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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8 17:02
协议比较复杂,建议面议把;
回复时间: 2012-09-18 19:50
东方有线是垄断企业,店大欺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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