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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发展的党员有效吗?

 09-18 18:32  悬赏 25  发布者:老友会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20)
我们永康有一个村委会成员,2008年起一直来任村委会成员,又是私营企业主法人代表,有营业执照。因为他做人霸道,在全体党员推荐入党积极份子时不被认可,投票时未通过。该成员为了进入村党支部,捎尖脑代钻进党内。在与东阳市谋私营企业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这家私企并私人关系发展该成员为党员。这样的党员合规有效吗?该向哪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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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浙江-金华]
  • 倪振杨律师
  • 电话:13957965616,13566782836
  • 14735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8日 17时29分
不合法!
追问:

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回答:

不是政策,是中国***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

追问:

我们金市范围内是怎样规定的。请提供几条;另外:这个村委的组织关系已转永康挂靠镇里。应向永康、金华、还是东阳市什么单位反映。需提供那些证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8 16:45
只要是经过党支部考核通过批准的就可以。你可以向该党支部查询。
回复时间: 2012-09-18 17:43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 发展 此人为党员有一不妥之处 ,您可以向其所在支部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0
第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只需要两位党员推荐,支部委员会同意即可,不需要全体党员投票表决;
第二、因为其与该私营企业没有任何关系,正常来讲,其不应当成为该私营企业的支部党员,该私企更无权将其发展成为党员。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1
将入党详细过程提供给您,您可以对照看看对方入党还有没有其他不合规之处。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是工人的上交市人事劳动局存档)。
回复时间: 2012-09-18 17:44
成为党员并不一定要和该单位有劳动关系,只要党支部考核通过对这个人的批准即可。如果这个人是经过党支部批准入党的,那么即便和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也是符合规定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了党员身份,那肯定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向党支部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49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0
1,关于入党需要具备的条件问题。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
那么根据这条规定,你可以首先在个人条件上来确定你们村委会的成员是否具备入党的条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入党,否则是没有入党资格的,成为党员也是无效的。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2
2,关于入党的合法程序。
入党必须要经过以下的各项程序后,才能成为正式的共产党员,如果在入党申请和审批程序上不符合规定,那么即便是成为党员,也是无效的。程序如下,可供你参考,你可以从以下一个方面对你们村委会成员进行审查。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4
2,关于如何反应如何举报的问题。
如果从上述两方面可以确定此人入党不符合规定的,那么你可以向该成员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反映并出示证据,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在会上宣布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我的补充: 2012-09-18 17:54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细节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9-18 18:26
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0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8 18:34
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9-18 18:52
向上级党委反应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9-18 19:45
你好;1、如果你说的情况有证据,特别是与'东阳市谋私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那入党可能是虚假的无效的;2、虚假、无效的入党,应该向发展该党员的基层党支部的上级党总支或者党委反映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不查处,可以继续向上级党委直至党中央反映;3、提醒注意,该村委会成员如果在东阳市谋私营企业有个任职“什么副经理、监事等等多年(这个种头衔满街都是发个单位聘任就合法)又经过”入党申请、介绍人培养等等程序,那个党委也不能说无效啊!现在还鼓励“私营企业建立、发展党组织和党员。所以要举报一定要有充分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9-18 20:22
你好,如不清楚,可访问www.fjlvshi.cn咨询冯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18 20:25
你好;1、如果你说的情况有证据,特别是与'东阳市谋私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那入党可能是虚假的无效的;2、虚假、无效的入党,应该向发展该党员的基层党支部的上级党总支或者党委反映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不查处,可以继续向上级党委直至党中央反映;3、提醒注意,该村委会成员如果在东阳市谋私营企业有个任职“什么副经理、监事等等多年(这个种头衔满街都是发个单位聘任就合法)又经过”入党申请、介绍人培养等等程序,那个党委也不能说无效啊!现在还鼓励“私营企业建立、发展党组织和党员。所以要举报一定要有充分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9-18 21:52
向上级党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9-19 07:04
根据您的陈述, 发展 此人为党员有一不妥之处 ,您可以向其所在支部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9-19 07:40
该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按党章的规定反映要求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9 09:08
——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成为党员并不一定要和该单位有劳动关系,只要党支部考核通过对这个人的批准即可。如果这个人是经过党支部批准入党的,那么即便和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也是符合规定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了党员身份,那肯定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向党支部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回复时间: 2012-09-19 11:26
你好,如果经过党支部考核通过批准的是有效的,关于你所说的那个村委会成员的入党途径您可以向其所在支部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党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9-19 11:30
发展党员的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党纪问题。这类问题最好询党委组织部,而不是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19 12:49
不符合党章的规定,向镇党委反映。并调查东阳市私营企业有无党支部,开会人员及程序有误错误。
回复时间: 2012-09-19 17:16
这样的问题党已经 知道,他们觉得怎么样?已经不纯洁的组织,进去正符合他这样的人的品行
回复时间: 2012-09-19 22:25
只要该企业有党支部,他是合法的职工或者管理人员,就可以入党,如果你认为对方的入党不符合党章,可以向组织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9-20 20:02
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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