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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申请问题

陕西-汉中 09-19 10:23  悬赏 0  发布者:虎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爱人为农村户籍,我为城镇户籍,爱人家里有父母,姐姐姐夫侄女,之前村上批了4间房地基,我在城里有套住房,现在结婚了,爱人户口未迁出村里,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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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9 10:25
主要是看你们当地的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9-19 10:28
不能。
回复时间: 2012-09-19 10:36
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四)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2-09-19 12:01
应该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9-20 10:47
要看当地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2-09-20 18:00
可以申请宅基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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