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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一家上市公司做信息披露的工作,今年6月底转正,但在去年12月份因为部门需要

江苏-常州 10-31 12: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A在一家上市公司做信息披露的工作,今年6月底转正,但在去年12月份因为部门需要,被调到现在的部门做协助,今年4月中旬,由于原先信息披露的人员休产假,开始信息披露的工作,在4月份的一次披露中,只需要上网的信息选择了登报,当时主管也未发现该问题,5月份A请假,主管对于同一份文件也选择了登报,之后几次A提交该文件一直选择的是登报,到最近收到报纸的消息需要支付这几笔(之前和他们签订的合约并没有包括这些文件,原先A并不清楚。),直到现在才发现有这个问题,公司为此需多支付70多万元的登报费用,公司追责,A需要赔偿多少呢?每一次披露这些文件都是经过公司流程的,但只是统一说到这些文件需要登报上网,并没有明确指出哪个文件登报,那个文件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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