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仁红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我的妻儿还可继续住该房吗

四川-南充 09-19 13:23  悬赏 0  发布者:lwmljy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原是一名教师,在县内区所在地的镇上中学教书,去年考上公务员于今年九月离开该校,但我妻子还在该镇小学教书,孩子也在小学读书,我们全家都住在我原单位中学的房内,该房是2009年学校在校食堂上加修的两层,共53平米,交了5万3千元,当时由于多方面原因,学校为了处理,就说是周转房,并制定政策,但没得到楼上全体住户的同意,因为大家认为该中学不具有修周转房的资格,且每平米不应该收这样贵的价格,所以拒签学校单方面制定的周转房合同,认为应该是集资房的性质,此事不了了之,现我调离该校,请问,我的妻儿还可继续住该房吗(我们在外没有任何房)?如果不让我们住,我可以以集资房处理该房吗?学校叫我家搬出来,只以当时原价收回合理合法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25
带上该房所有的资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

没有资料,只有学校食堂管理中心(不知是否合法)的一个管财务的人开了一张5.3万元的收条。

回答:

收条上的章子很重要

追问:

没有盖章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44
建议与学校协商解决   如果学校让你办出去那么学校是应当给与适当的补偿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18
山东 菏泽
人气:220718
湖南 长沙
人气:734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