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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暴力强拆

安徽-马鞍山 09-19 21:11  悬赏 20  发布者:541560……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2年6月20号,在没有任何程序,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对我的房屋进行了暴力强拆,绑架了我的父母和孩子,险酿人命。家中财物被埋,当时已报警,警察未处理,打市长热线,只说知道了,再没下文。经过三次到合肥上访,他们层层推,直到佳山乡政府给了信访答复意见书。歪曲事实,编造谎言,与事实大相径庭。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请给我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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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0 07:1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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