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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

河南-焦作 11-03 11:11  悬赏 0  发布者:蓝天白云12……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3年张某出资在我的宅基地上建两座房,我和张某各用一座,协议约定把宅基地东13.5米让与张某自建房永久使用,(协议书没有让村委会和土地局政府部门盖章签字)2017年张某未我经允许擅自把13.5米宅基地房屋卖给薛某,(我是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张某和薛某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他俩都有住房,这事合法吗?该怎么解决?我能去法院起诉把这两座房都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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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03 11:15
你好:你与张某的协议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建房后,有无办理房产证?如有办理,登记在谁的名下?
追问:

土地使用权证是我的,以前的旧房产证也是我的。两座新房都没有办房产证。协议书是张某制定的内容是把东侧的13.5米宅基地让与张某自建房永久使用,协议没有经过村委会和政府部门盖章

回答:

你与张某协议有无明确约定是否允许其转让?

回复时间: 2017-11-03 11:31
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7-11-03 11:52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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