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和,(因其丈夫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对家庭不负任

河南-许昌 11-07 05: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和,(因其丈夫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对家庭不负任,二人经常吵架,)于13年6月离家出走在外打工维持生话,至今分居已四年多,要求离婚其丈夫不离,于15年至今三次起诉法院要求判离,三次开庭被告都不到庭,法官不知为啥不给判离,按照婚姻法三十二条之规定,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二年以上的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我女儿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南-许昌]
  • 李浩律师 VIP
  • 电话:13839030316
  • 254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07 09:04
如果决定离婚,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找律师书写诉状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7-11-07 08:03
请律师,没离掉之前是不可以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电联
回复时间: 2017-11-07 08:12
因为男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明是否夫妻感情破裂,建议和男方协商要求对方到庭参见庭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宁波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4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70
辽宁 沈阳
人气:669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7043
辽宁 锦州
人气:44118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