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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以前有一个女儿,现在和我再婚 ,我属于初婚,现在我怀孕了没办准生证犯法吗?

山东-临沂 09-22 10:19  悬赏 20  发布者:wsxho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公是离过婚的,婚前有一个7岁的女儿,现在和我结婚,我属于初婚,现在怀孕了也是属于第一胎,而且我年龄今年33了 计生办说我没办准生证让我把孩子打掉,不然就要让我老公丢掉工作 开除公职(我老公是人民教师),请问如果我不打掉孩子 会连累老公被开除公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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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2 10:33
您好。
从您注册的用户地址来看,您所在的省份应该是山东省。
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结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九)项“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在办完生育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准生证”)之后,是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希望本次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追问:

你好 谢谢你的回答 我现在怀孕了 准生证还没批下来 计生办让我必须去把小孩打掉,不然就算违法,我想请问他们说的对吗?如果我不打掉小孩 会连累我老公被开除公职吗?

回答:

您的情况符合生于二胎的要求,只需按要求办理生育证即可。对您的先生是没有影响的。
如需要帮助,请致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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