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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7月3日入职的,我们公司有3个月的实习期,9月14日晚

江苏-常州 11-09 08: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今年7月3日入职的,我们公司有3个月的实习期,9月14日晚,我口头向我的直属上司及人事提出离职,人事让我第二天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可等我到了公司却被告知需要将手头没有完成的工作做好才能办理离职,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对竞品进行分析然后制作表格,平时表格改动很频繁,离职提出后我在调整之前表格的同时还不得不做新的表格,就这样整整被拖了我半个月。忍无可忍10月份我就一直没再去公司,结果公司以我没有办理交接为由不向我支付9月份工资。据我所知,实习生离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法律是否有规定员工必须办好交接才能离职?况且不是我不想交接,是之前已经被拖了很长时间,表格也一直在变,都过去一个月了现在交接还有什么意义?这件事最棘手的就是公司承认我的工资,可我必须办理好交接才能支付,之前找过劳动监察大队说过这个情况,可他们回访后依旧告知我回公司办理交接,真的无语了……相当于白说。我今年刚毕业,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希望律师大大们能给我指条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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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09 09:38
劳动监察大队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5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09 09:47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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