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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产权纠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被告人不配合,无法入室勘察

 11-09 20:21  悬赏 0  发布者:haes0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17)
之前因为遗产纠纷,已经判定了房屋的份额,我获得房屋的2/3的份额,其余被告4人,平决分配。现再次起诉,房屋共同财产的纠纷,因无法调解,申请拍卖,也通过法院指派了评估公司,但其中1个被告因居住在此房屋,而不配合。目前已经等了2个月评估公司因无法入室勘察不能出具评估报告,法院也强调要等评估报告才能继续进行。
我的问题:
1.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强制开门勘察?
2.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般是多少,我感觉被拖了大约半年,被停滞了
3.此案被告1人一直以无房 为理由,不同意拍卖,经过了解,法院会对唯一住房不支持强制执行,但目前该房产并没有实际产权人,也就步不才在唯一住房的说法。
想听听专业律师的说法,最好可以给出意见,和注意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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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11月09日 20时48分
您好,一、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开门对房屋进行评估;
二、法律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6个月,但本案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期限不会计入审理期限;
三、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唯一住房强制执行;
四、作为原告,应多于主审法官沟通,可以法院尽快采取措施对房屋进行评估,以便审判程序顺利进行;
五、案件判决后,如果被告拒不腾退房屋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并腾退房屋。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你好,如果法院一直以自行协商来答复,不支持强制开门勘察房屋,怎么处理?

回答:

您好,一、作为主审法官有责任使审判程序顺利进行,其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如果主审法官以自行协商为理由不予支持强制开门勘察房屋,你们可以向法官的庭长或法院主管领导反映情况,或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09 20:47
你好!
1、对于评估或鉴定,一方不配合,将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本案,评估无其它证据,必须要进行评估确定。很简单,判决已经确定你有2/3的份额,你也有居住权,使用权。你当然可以打开进入自己的房屋。可以在有见证人的情况进入。
2、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6个月,鉴定或评估不计算在审限内。
3、唯一一套房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不能执行。依这个案件情况,是所有权的纠纷,是可以执行的。你占有大部份份额,可以请求归你所有,你折价给付其它份额人。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09 22:18
法院可对该被告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回复时间: 2017-11-10 08:45
您好,对您的问题:
1.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其搬出房屋。
2.民事案件一审走普通程序6个月期限,简易程序不超过3个月。
3.法院针对唯一住房不予强制执行是分情况的。
您的案件时有一定的复杂性,具体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11-10 10:07
您好!
1、对于本案,不论拍卖分割还是请求归您所有,都须进行评估确定价格。您可委托律师,与主审法官沟通,尽快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房屋进行评估,以便审判程序顺利进行;
2、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6个月,鉴定或评估不计算在审限内。故本案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期限不会计入审理期限。
3、唯一一套房法律上规定不能执行是具体分很多情况的。对于本案,处于共有权纠纷的诉讼阶段,还未进入执行阶段。您享有房屋的2/3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您有权自由处分房屋。
如有疑问,可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11-10 10:29
如果被告不配合,法官可以做出不利于他的判决,但是一般法院不这么做。
回复时间: 2017-11-10 11:34
居住在该房屋里的被告是否享有用益物权权利,如果享有该权利,不影响拍卖程序,但实际影响买受人的交付使用,建议协商解决,可以电话咨询。
我的补充: 2017-11-10 11:36
房屋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是不同权利
回复时间: 2017-11-10 13:51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其搬出房屋。
民事案件一审走普通程序6个月期限
针对唯一住房不予强制执行是分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17-11-10 16:13
您好!
1、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开门勘察。因为促进案件进程的推进,也是法官的职责。
2、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但是评估的时间不包括在内。
3、根据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仍然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其他居所,那么可以在拍卖款中,给予其你们当地租金标准5-8年的房屋租金。
回复时间: 2017-11-10 16:45
您好,该情况可以强制清场,粘贴搬迁公告,公告期后可以拆锁进去。
回复时间: 2017-11-11 10:07
1、不可以的。

2、一审法院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3、无法入室勘察,可就房屋(不包括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

4、法院判决生效后,唯一住房可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7-11-11 11:16
你好,
1、唯一住房根本不适用你这个案件,你这是共有财产的分割的问题,而不是债权债务的问题;
2、对房屋进行评估只是处理共有财产前的一个环节,并不是要求居住方搬出房屋,评估以后也并非是这个房子一定不归居住人,所以对方不配合评估肯定是违法的;
3、鉴于对方的妨害诉讼程序的违法问题,建议你去找法官多协调沟通,要求法院采取具体有效的说理、警告、甚至进行司法拘留的措施,以解决这一问题。这个事情的解决必须由法院采取有力的措施才能解决,你可以多向主管领导反应这个问题。
  • [上海-静安区]
  • 王可红律师 VIP
  • 电话:13162972268  13864993826
  • 727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11 14:57
你好,首先,唯一住房也可以拍卖
其次你这种情况需要委托律师和你一起想办法,法官有时也需要有了方案才能继续办理案子
回复时间: 2017-11-11 16:08
1、涉案房屋有人居住,未经过其同意他人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你可以要人民法院求因为案件的需要打开房门并“委托公证处和评估机构进屋”进行公证和评估(公证是防止居住人耍无赖)。2、一般的民事案件审限为6个月,但是需要委托鉴定评估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特殊情况不能结案可以申请延期审理;3、没有法律规定唯一的住房,不能强制执行的,只是要安置好居住人,本案居住人也是共同房产所有人,拍卖以后可以用他的财产租赁或者购买房屋,强制其迁出;4、注意联合其他共同权利人,最好法官的工作,尽快进行评估和拍卖。
回复时间: 2017-11-12 15:11
法院可对被告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回复时间: 2017-11-12 15:13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时间: 2017-11-12 18:37
于评估或鉴定,一方不配合,将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本案,评估无其它证据,必须要进行评估确定。很简单,判决已经确定你有2/3的份额,你也有居住权,使用权。你当然可以打开进入自己的房屋。可以在有见证人的情况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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