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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09-23 15:32  悬赏 0  发布者:张朝明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3)
钱某给包工头(李某)打工,叫钱某开李某的加汽油的三轮车,在收工后替李某带些东西回家.5点多,回家的途中因右道被重车轧得高低不平,便走了左道,当前方有一辆面包车过来时,就把方向往右道打,面包车过去了,可跟在面包车后面的摩托车想超道,于是在中间线的位置与钱某相遇,钱某此时已经刹车,摩托车还是撞上来.请问:该情况负主要责任,还是对半责任?钱某和李某之间的纠分,该怎么算?
问题补充:
开摩托车的人是左手有点骨折.
可交警中队说,钱某因走左道,法律要保护受伤人的利益,所以,责任书明确钱某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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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9月23日 21时54分
1、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钱某和李某之间属于雇佣关系,雇主对于雇员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过错的,雇主可以向雇员进行追偿;
因此,钱某造成他人的损失,应当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参考: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3 15:36
你好,建议报警来处理交通事故。
追问:

我们已经报警,可要付医药费及误工,营养......总计四万多元,将近五万元,包工头明确表态,只拿一半.可对于一个不识字,只靠卖苦力的老人来说,是重重的一击.包工头和钱某之分该怎么明确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9-23 16:35
您好,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2、包工头与钱某系雇佣关系,钱某从事雇佣活动造成的损害由包工头承担。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追问:

是啊,就怕官官相互,申请复核被驳回啊!!!

评论者:张朝明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9-24 15:34
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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