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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宁夏 11-13 16:03  悬赏 0  发布者:赵小萱 给我留言  回答:(1)
A和B是兄弟关系,A利用B的信息在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并且作为己用,并且借款合同上签字都由A来签字,贷款后的债务均有A来还去,贷款催收单上签字均有A来签字,我作为信贷员,催收贷款,A还了1000元,入账时发现A其实还的是B的贷款,就在还款凭条上更改成B的名字进行入账,但是给予客户一栏上未能及时更改姓名还是写的A的名字还款1000元余额为零,十年后A的贷款一直未还却拿着当年那张错误还款凭证一口咬定他的贷款余额为零,请问作为信贷员我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是我的全责吗,难道A的诉求能够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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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13 16:11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承担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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