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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是再婚,婚后丈夫病逝,现在他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我有继承权和居住权吗?但是据我所知

上海 11-14 12: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李律师您好:我是再婚,婚后丈夫病逝,现在他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我有继承权和居住权吗?但是据我所知,我丈夫和他前妻离婚时有一份离婚协议,把宅基地上的房子给了他女儿,我想咨询2点,第1:房子拆迁的时候我有继承权吗?第2:我目前还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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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14 13:00
第1点没有,第2点可以主张。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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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14 19:27
给女儿是,是女儿的
回复时间: 2017-11-14 13:05
1、是否具备权利,关键在于是否有相应的离婚协议,且要看该协议是否已履行。

2、按照问题所述情况,要求居住还是在情理当中的。
回复时间: 2017-11-14 13:29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离婚协议上将房产留个女儿,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房产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如果是遗嘱的话,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房屋你不可主张继承,但是之前就居住在这的享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7-11-14 13:34
具体要看他们之前的离婚协议内容才能判断
回复时间: 2017-11-14 13:52
您好,1、没有2、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7-11-14 14:27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7-11-14 14:32
如对方的遗产全部给了女儿,你就没有继承权了。
回复时间: 2017-11-14 16:11
如果房子是你丈夫婚前所建,其和前妻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子给女儿,那房子就是你丈夫女儿的了
回复时间: 2017-11-14 17:46
有继承权,当然也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7-11-14 18:28
如果你仍在宅基地里居住且户口也在宅基地出,那么你属于被安置人员,可以分得动迁权益,且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7-11-16 10:09
如果你丈夫对房屋没有产权,那么你也无权继承。居住权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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