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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能归哪方?

河南-安阳 09-24 21:32  悬赏 0  发布者:小婷ting 给我留言  回答:(7)
孩子不到2周岁,孩子是女孩。父亲是本地人,母亲是外地人。2人婚前一起经营店铺,属个体。孩子户口落在父亲名下。双方都要求要孩子。法院会判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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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4 21:33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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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4 22:28
两周之内,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
回复时间: 2012-09-24 21:34
一般属于女方
回复时间: 2012-09-25 00:07
你好: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就由谁抚养
回复时间: 2012-09-25 10:26
这个真不好说!
回复时间: 2012-09-25 12:06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9-25 20:13
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会判决给女方,但同时也要看女方是否存在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的情况,如果存在,则可能判决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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