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是否有效?

陕西-西安 05-14 16:56  悬赏 25  发布者:纪委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04年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男方)所有,此时孩子(女儿)19个月,之后因我家庭变故我母亲去世,父亲高血压,在2008年4月我也查出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维持病情的发展,已无照顾孩子的能力,于2008年8月与孩子的母亲协商后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由孩子的母亲抚养,双方并签下协议(在孩子19个月至2008年8月期间孩子的母亲一直未支付过孩子的生活费)。协议内容大致如下:1、经孩子的姓名更改、2、男方不再支付孩子的任何费用、3、那方及其家属放弃探视权利等。2010年孩子的母亲将我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的抚养权正式变更到她名下,并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又提出不要孩子,因其与起诉要求不符,法院不再受理此案件,撤诉。但法院提到,我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我还是孩子名义上的抚养人,现在女方要将孩子强行送回,我现在没有工作,没有固定住所。我想咨询我们的后期协议是否真像法院说的是无效的,还有我下来该怎么办。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希望给予说明,急!!!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4 17:24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你述说的情况,应该会得到支持;至于支付抚养费问题,根据你目前的身体和收入情况,可以要求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再降低比例,或者分期给付。
回复时间: 2010-05-14 20:12
你可到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0-05-17 15:31
你可到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9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67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