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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城有一毛坯房,在2011年之后未入住过,全额缴纳物业费至2015年

山东-聊城 11-15 15: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聊城有一毛坯房,在2011年之后未入住过,全额缴纳物业费至2015年,2014年颁布的聊城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未入住的按70%缴纳物业费,请问我们2015年多缴纳的30%应不应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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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15 16:02
可以要求退回。
追问:

物业以当时是否提出按70%

追问:

为由,不退

回答:

你可向房管局投诉。

追问:

14年颁布的,我按颁布之前的交到了15年,是否可以要求退回,不退怎么办?

追问:

14年颁布的,我按颁布之前的交到了15年,是否可以要求退回,不退怎么办?

回答:

如有必要你可向法院起诉追回。

回复时间: 2017-11-16 09:19
一般在规定颁布之后的可以按新规定缴纳,新规颁布之前的按照原来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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