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孟凡兵  微网测试号  
该问题已关闭

我可否为孩子争取?

吉林-四平 09-25 13:19  悬赏 0  发布者:bulian…… 给我留言  回答:(2)
感情破裂,预离异,原因:男方外遇,已经有两年时间。我们育有一五岁男孩,一直是女方极其父母带大,现有两处房产均为婚前所购,房产证上名字均为男方。其中居住这一套,是婚前借款所购,发票写的是男方名字,欠款是婚后所还,因均是借于男方亲属,所有无任何书面证明(欠条、收条等)当目前也没有办理房产证,仍是发票阶段。
现在预协议离婚,请问可否给五岁的孩子争取一些保障?该怎样做?
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里,我都希望给予孩子一些他应该得到的。
我们这种情况,作为母亲抚养孩子的权利大还是父亲的大?我有固定收入,收入情况要佳于男方,但男方是事业单位编制。
孩子的奶奶在我们提出离婚后,也提出,这两套房子都应归她支配,说房子是她出资买的,孩子的父亲没有权利支配,是这样吗??当前的房产证均是孩子父亲的名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25 15:09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房屋应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归属可由男方决定,如无法协商的,房屋产权归男方,但你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9-25 14:17
如果房屋系婚前所购,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5017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32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27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340
河南 郑州
人气:28760
山东 菏泽
人气:212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