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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两个小朋友抱在一起跑,踢到我小孩的脚,需要承担责任吗?

 09-26 10:30  悬赏 25  发布者:jononh……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小孩今年6岁,上小学一年级,在课桌写作业时,有两个小女孩上完厕所抱在一起跑回教室时,踢到我儿子超出课桌外一点的脚(之前一直是这样放着的)摔了一跤。结果,一个没事,一个摔到手脱臼了,好像还有一点骨裂吧,医生说要等一个星期后复检看结果,如果没好,还要动手术。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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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26日 11时06分
对方有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医疗费、交通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6 10:37
承担责任。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26 10:37
1、若对方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6 10:44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我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原因?那对方监护人及学校呢?

回复时间: 2012-09-26 10:44
你们没有责任
追问:

那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回答:

伤者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9-26 15:12
你们承担一部分责任吧
追问:

哪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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