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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棚户区改造?

河南-周口 11-21 20:53  悬赏 20  发布者:WM147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们这里现在棚户区改造。我有两间旧瓦房,户口也在上面。是机床厂单位的房子,1998年卖给个人。写了个收据,(今收到两间房子5000预付款)工厂已倒闭10多年,现在遇到拆迁,说这是房子钱。地皮没有赔偿?请教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当时没有地皮和房子分开的概念,没有要求写地皮,以为房子就是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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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21 21:15
房子和土地是不可以分的,
追问:

请问我现在怎么做呢?不能分开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追问:

现在是房子评估了3万块钱,地皮说是国家的没有赔偿

回答:

如无法协商,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11-22 10:33
您好!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11-22 11:19
解决不了直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1-22 11:21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的,征收房屋的,应当先签订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后再搬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翻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回复时间: 2017-11-23 16:23
依据是《国有土地上翻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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