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陈宇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

山西-太原 09-27 22:41  悬赏 20  发布者:shilm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亲是1936年参加的工作,连续工龄40年,属于企业职工,于今年5月逝世,至今未领到丧葬费及抚恤金。请问丧葬费有没有领取的时限?单位这么做是不是合法,假如去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文件?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7 23:44
你好,如果您父亲属于离休干部的,有个文件请参考——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国家机关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休费为基数计发。具体建议向当地人事局核实咨询
追问:

是太原人,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人员,职务是工人,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通知一类的?如果有的的话,请告知,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9-28 17:29
咨询劳动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