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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这是安置区,我是外嫁女,子女随母自出生户口就随母

山东-济南 11-24 10: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律师,我这是安置区,我是外嫁女,子女随母自出生户口就随母,现在遇到土地差价补偿款问题,有我的补偿款,但是孩子的没有,找村委协商,村委说是根据村民自制已户为代表的公投,公投结果没有就没有,根据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孩子不在公投范围之内,所以我11月1号去街道信访办,信访说建议走法律程序,走信访就把材料留下给协调,材料还包括在村里申请二胎是填的一证明,内容是我名字及身份证号在本村居住5年以上,然后是我大孩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均享受村民待遇。11月22号我收到一封挂号信,打开一看是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告知书,说是不在信访事项内,请问信访的这种做法这合法吗?这种情况在不在信访事项内,再就是我父亲还能代替我信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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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2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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