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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注册资金抽逃

 09-28 13:36  悬赏 0  发布者:caib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5)
基本情况:合伙人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甲为20%股东,并为法定代表人,另一合伙人乙为80%股东,且公司全部证照均在其(乙)手中(包括法定代表人名章)。

案件:在甲(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乙利用手中公章、财务章、及甲的法人个人名章,抽逃了公司全部注册资金。

请问:如果抽逃资金罪属实,那甲是否会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会坐牢么?乙会承担什么责任。此案件中如果甲主动报案,是否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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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28日 16时43分
甲没有抽逃的刑事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xiexie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8 13:39
一切以合同为准
追问:

什么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9-28 13:40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追问:

什么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9-28 13:5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9-28 14:09
应当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8 14:13
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你所述,乙应当承担抽逃出资的刑事责任;甲不构成犯罪。具体的要看警方调查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9-28 14:15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抽逃资金罪,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这要看乙是否知情,如果知道属于共同犯罪,如果乙不知道可以免责,而且还可以追究甲的民事责任,但是由于甲是法定代表人,对名章公章有保管的责任,所以很难说清楚。
追问:

甲曾多次向乙索要公章名章未果,注册本金100万,请问甲会坐牢么?

回答:

现在看不出来,因为公司肯定有自己的公章及相应的管理规定,看是否符合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9-28 15:03
可以报警,可以自首,可以采取补救措施。Q Q24976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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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8 15:07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9-28 15:28
涉嫌抽逃资金,但是构成不构成犯罪还要看具体情况。
主动投案,会在量刑时酌轻考虑。
回复时间: 2012-09-28 15:44
如果抽逃资金罪属实,那甲会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8 16:26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9-28 17:22
按照合同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9-28 19:48
乙会承担刑事责任,甲也会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8 23:41
你好,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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