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问题

湖南-长沙 09-28 19:18  悬赏 0  发布者:艳娟yj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丈夫感情一直不和,没有共同话题,三四年了,难得说上一句话,我们有一幢两个门面四层的楼房,在长沙市含浦,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我离婚的话,我可以不要房子,但我可不可以把本应属于我的那一份放在我儿子的名下不?我们是先有孩子,后来才有的房子,再后来才拿的结婚证,有影响吗?
问题补充:
我们是征收后分的地皮,自建的房子,分地皮的时候是以人头分的,有我的一份,为了我儿子的将来着想,我必须要这么做,万一我老公以后又娶了老婆,起码这房子还能保证儿子以后的生活,我婆婆就是我的妈妈,我可以要求把属于我的那一份拔在我儿子名下,由我妈妈保管,直到我儿子十八岁吗?我儿子现在六岁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8 19:24
房产证是你老公的名字
先有孩子,后来才有的房子,再后来才拿的结婚证

有影响,如果你老公坚持房子是婚前他的个人财产,你很麻烦啊!
追问:

我们是征收后分的地皮,自建的房子,分地皮的时候是以人头分的,有我的一份,

回复时间: 2012-09-28 20:19
你们俩可约定这房子归你儿子并把户头转到你名下由你管理。
回复时间: 2012-09-28 23:07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9-29 19:50
需要谨慎
回复时间: 2012-10-02 21:26
是共有财产,有你一份的,离婚可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广西贵港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39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4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77
广西 柳州
人气:71010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3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