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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后村委侵害了男方与两个女儿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平等权益,我们该如何保

广东-广州 11-30 17:21  悬赏 0  发布者:874897…… 给我留言  回答:(4)
1994年结婚,1996年男方户口落户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落户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随后生2个女儿,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在村发放征收款收益,村委只给女方,男方和两个女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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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30 18:22
您好,可以跟村委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7-12-01 15:30
您好!
可以跟村委进行协商。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11-30 17:26
可以和村委协商
回复时间: 2017-11-30 17:41
您好,可以跟村委进行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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