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仁红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律师,我是女方,举行婚礼两个月了没有领结婚证,同居两个月

黑龙江-哈尔滨 12-07 15: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律师,我是女方,举行婚礼两个月了没有领结婚证,同居两个月,婚后经常吵架他妈妈还骂人被我听了,她妈妈还来和我吵架,他儿子让我给她妈妈道歉,我不同意他就说我们一起死吧,后来因为更换一个垃圾桶吵了起来我对象就用刀逼着自己脖子说完我杀了他,我真的好害怕,感觉他变了一个人,婚后他还不工作了整天玩游戏,这种情况下离婚怎么办?彩礼是怎么分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07 15:37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追问:

你好律师,我是女方,结婚举行婚礼没领证,夫妻共同生活一百天了,因为更换垃圾桶这种小事男方不同意就拌了几句嘴,男方便拿起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上我杀了他,隔天他妈妈辱骂我就吵了起来,男方要我给她妈妈道歉否则就让我和他一起死!经历了这两件事我心里有阴影不敢和他一起生活,男方说如果离婚就要返还全部的十万元彩礼钱,并且处对象期间的花费也要我返还,面对这样可怕的家庭怕是只有通过法律了,希望律师告诉我大概返还多少是合理的,谢谢好心的律师替我解答!

追问:

律师,说的通俗一点吧,我不太懂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6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07 15:37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12-07 15:47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酌情返还彩礼,和平分手。
回复时间: 2017-12-07 16:00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12-07 15:37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12-07 15:51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7-12-08 11:12
可以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7-12-08 18:56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酌情返还彩礼,和平分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18
山东 菏泽
人气:220718
湖南 长沙
人气:734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