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刘平  高飞  
该问题已关闭

在网上借贷了几千块钱逾期了,逾期费一天几十块请问合法吗?

四川-成都 12-08 08: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在网上借贷了几千块钱逾期了,逾期费一天几十块请问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08 08:59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来要求偿还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410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08 09:52
按合同约定的在本金和法律支持的年利率24%范围内偿还
回复时间: 2017-12-08 09:26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偿还
回复时间: 2017-12-08 09:34
法律所支持的未还年息不超过本金的24%,建议及时沟通合理还款,否则有可能被起诉,列入失信名单。
回复时间: 2017-12-08 09:53
你好,这个是要根据你的借款本金来计算,逾期会有一定的逾期利息
回复时间: 2017-12-08 10:11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偿还
回复时间: 2017-12-08 10:40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7-12-08 10:46
这个要算下,几十块一天差不多吧
回复时间: 2017-12-08 10:59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7-12-08 11:14
不合法,你可以起诉贷款公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陕西西安
湖南长沙
广东茂名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辽宁大连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9276
陕西 西安
人气:146992
重庆 渝中
人气:400982
湖南 长沙
人气:556285
安徽 合肥
人气:289867
广东 茂名
人气:19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