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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暖管道问题

山东-德州 12-08 17:36  悬赏 25  发布者:骏风、隆庆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三四月份我小区供暖管道被开发商挖断并挖走30于米,未通知物业和任何业主,直到11月15号供暖时才发现供暖管道没了,经热力公司维修供暖时间延后了五六天,但是原管道是玻璃钢的于热力公司铁管道接头处不稳定,又坏了两次,截止30号我们也就供了五六天暖,维修人员告诉我们接头处不稳定随时有断开的可能,当时住建局领导也在,后来给开发商做出处罚好像是破坏公共建设。但是我们居民的取暖费用热力公司还是从15号收取,回复说管道是因为开发商恶意破坏的,请问我们可以起诉开发商给予赔偿吗?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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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08 17:40
可以起诉维权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08 18:17
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12-09 15:00
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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