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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故意打伤,应承担哪些责任?

云南-昆明 10-06 20:12  悬赏 0  发布者:16392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哥在我姐家餐馆吃饭,来吃饭的客人讲碗故意砸烂,将其清扫以后,又将啤酒甁再次摔碎在地。当时只有我和我哥在现场,于是我哥语气平和的说:“兄弟们,这里是吃饭的地方,要吃饭就好好的吃,别摔碗!'于是他们一起的7个人就跳过来打我哥,其中有一人用啤酒瓶打伤了我哥的脸,并划伤了脸部,缝了四针,当时报警了,但派出所没有做出任何的处理,医药费也没赔偿。我们想以经济赔偿的方式来和平解决,该怎么办?他们应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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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6 20:21
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律。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06 21:05
你好: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06 23:14
估计是轻微伤,可以要求财产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每天50元)等费用。派出所只能调解,调解不成诉讼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07 09:56
你好,对方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如需帮助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2-10-07 10:56
您好,先报警。
回复时间: 2012-10-07 12:28
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的话,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及给你哥哥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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