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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吗?

浙江-绍兴 10-10 16:29  悬赏 20  发布者:心香一瓣19…… 给我留言  回答:(8)
大家好!我们家之前是城郊结合部,拆迁后共批两处宅基地,一处归哥哥(哥哥不久前通过分房协议1-5层做了房产证);一处归我,后因我的户口土地征用转为非农户口,无法通过分房协议取得房产。我姐姐出嫁后无房产经我同意在我宅基地上建了一层,现在父母、姐姐和我住在一起,房子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规划建5层),户名是我父亲,父母立遗嘱百年后1至4层归我,第5层归我姐(姐出嫁后户口未迁移),我想请问一下日后我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土地使用权归谁是否同样需要列进遗嘱中,列进后与房产归属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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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7 16:05
可以继承。
追问:

抱歉!刚才没理会您的意思,您是说我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对不?那么遗嘱这样写:土地使用权归我。房产1-4层归我,第5层房产归我姐可以吗?非常感谢您!期待您的解答。

回答: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0-10 18:32
可以继承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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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0 21:13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2-10-07 16:3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0-07 20:16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2-10-07 22:32
应当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0-10 21:35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2-10-11 07:00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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