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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欠债,不知用来做什么,妻子并不知情,如果离婚了,妻子

广西-贵港 12-13 19: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丈夫婚内欠债,不知用来做什么,妻子并不知情,如果离婚了,妻子还需要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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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3 20:0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回复时间: 2017-12-13 21:30
需要证明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就没关系
回复时间: 2017-12-14 09:31
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吗,没有可以不承担。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59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4 22:10
你好,也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哦。
回复时间: 2017-12-13 19:59
你好,如果不能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就需要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7-12-13 20:00
需要证明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就没关系
回复时间: 2017-12-13 20:07
你好,要看债务性质了。。
回复时间: 2017-12-14 09:41
您好,婚姻期间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举借方个人债务或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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