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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咨询

江苏-苏州 12-13 20:30  悬赏 0  发布者:夜风恋月98 给我留言  回答:(4)
结婚时购房一套,房价100万,加上其他税费公约106万,当时贷款28万,贷款全部由男方5年内还清,累计还款32.6万。这4.6万元利息是否应该算入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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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13 20:43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六、夫妻一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一方,婚后共同还房子贷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首先,若无其他证据证明,应认定为出资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二十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回复时间: 2017-12-13 22:19
房屋总价应是房屋所包含所有税费和相应借贷利息。
回复时间: 2017-12-13 20:32
房屋总价应是房屋所包含所有税费和相应借贷利息。
回复时间: 2017-12-15 20:18
这4.6万元利息应该算入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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