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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诺自己做不到的事违约被起诉

北京-通州区 12-17 05:29  悬赏 0  发布者:w51190…… 给我留言  回答:(28)
您好!我原是通州区居民,2016年9月因做生意欠债很多,为了还债出售自己二手房后,曾在买方购房合同的附加约定中签约,答应2017年5月之前把户口迁出,如有违约给付房产10%违约金,但是后来通过上网才知道,通州区政府2018牛按年5月就已经出台通州区户口冻结的政策导致因不可抗力 无法迁出。后经咨询,有的律师说对方设定的违约金比例也过高。我想请问第一,对方是否构成合同欺诈,第二我该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如果我请律师,综合费用大约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27
按你所述,不构成合同欺诈,应属于不可抗力。
律师费用须具体与律师沟通。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63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37
严格依据合同处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63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7 14:55
与案件复杂程度及受理法院有关。
回复时间: 2017-12-17 20:34
您好,一、对方不构成合同欺诈;
二、如果你们签订合同在前,政府出台户口政策在后,则应属于不可抗力,你不应承担责任;
三、如果你们构成违约,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们违约责任的,你们可以违约金约定过高为由,要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四、关于律师费,你可与当地律师具体商谈。
回复时间: 2017-12-19 02:42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从你的描述来看不属于欺诈。主要的房屋以及交易内容应该是真实的。依据规定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目前仅仅是户口问题不能以欺诈确定。我的经验确定不是欺诈合同。
二、因为订立合同在先,政策在后,属于非主观过错情形,不能以违约行为确定。法律上定义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如果在定的时间之前你没有过户,现在不能过户的属于违约。否则不能以违约定。
三、建议您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协商。一般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比计算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7-12-19 02:43
附带本案的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16〕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规模调控和户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通州区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以下临时性限控措施:
一、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二、对通州区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
三、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
四、对于在市内有两套或多套房产的本市居民,申请在通州区房产落户时,严格审查是否在通州区居住,对不在通州区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落户。
五、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
六、冻结单位已不在通州区的集体户口落户。
七、通州区不再受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集体户立户申请。
八、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
九、本通知相关内容由通州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上海-静安区]
  • 王可红律师 VIP
  • 电话:13162972268  13864993826
  • 773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9 19:36
你好,欺诈不构成;
第二,如果的确属于国家政策(需要有证据证明的),的确属于不可抗力,有望阻却你的违约性
第三,律师费问题,与律师详细沟通后根据诉讼思路确定收费情况
回复时间: 2017-12-17 08:47
何时出台通州区户口冻结的政策?
违约金比例可以调整。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
回复时间: 2017-12-17 08:55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03
哪年出的冻结户口政策?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25
你好,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31
1、看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免责条款有无特别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2、如无约定,是否欺诈要结合对方有无故意等确定,单纯政策变动导致不好认定欺诈;
3、违约金如约定过高,可以要求依法予以调整;
4、从全案案情及证据等从手看能否尽量规避、减轻,可委托律师面谈向西分析证据等;
5、各地律师收费有一定差异,看当地律师事务所标准确定律师代理费,法院起诉费用看起诉事项及数额等确定。
回复时间: 2017-12-17 09:33
违约金比例可以调整。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36
你好,如果是由于政府原因,你无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44
你好,不能及时按约定迁出户口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是否按约定的比例承担,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不能一概而论。本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54
你好!
1、房屋交易合同,双方自愿签订,真实有效,双方应该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的履行合同。
2、房屋的交易合同中除了房屋交易,还特别约定户口迁出,对于此违约,双方明显能预见风险,也同意设立10%的违约金,并且也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超出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合同约定2017年.5月之前迁出,而户口冻结是2018年.5月,时间晚于合同应该履行的时间。不能援引因政策变动,不可抗力来免除违约责任。
4、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对方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就目前你给出的信息,没看出有欺诈的行为。相反,只能看出你违约的事实。
5、对于你提出的问题2,违约已经是事实,唯一能争取的就是,希望通过诉讼争取降低违约金比例。理由为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明显比违约金低很多,仅是附合同义务而非主合同义务违约,10%违约金过高。
6、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不同律师收费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对方起诉你,当被告,律师费用要便宜些。如是当原告,律师费用会高些。对于律师费,建议你在所在地,多找几位律师面谈沟通下。同时也可以从沟通中知晓此案件的风险,也可以做到心里有底。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12-17 10:58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17 11:40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17 11:44
你方答应2017年5月户口迁出的违约条款,因违反当地户口迁出的行政管理规定,可能无效?
回复时间: 2017-12-17 15:04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7 16:39
1、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是在2017年5月之前约定,北京市通州区的政府冻结户籍的政策是在你们合同约定之后公布的,属于政府政策变更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对该规定的违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背合同签订时法律规定和政策,是合法有效的,不构成欺诈;3、如果是合同签订以后政府政策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或者是情势变更”情形,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以此抗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律师代理费一般是按照纠纷数额的比例的5%左右收取的代理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回复时间: 2017-12-18 10:11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8 10:14
对方构不成欺诈,可以按不可抗力或者无效条款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2-18 12:06
你好,对方不构成合同欺诈;合同无法履行是政策变化导致,不应属于违约,你可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12-18 13:49
你好!
1、以你所述,对方不构成欺诈。
2、因通州区户口冻结是针对迁入,对于迁出户口没有冻结。建议你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如果有文件表明在签合同以后出台政策,无法迁出,属于不可抗力,你因此违约,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16〕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规模调控和户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通州区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以下临时性限控措施:
一、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二、对通州区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
三、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
四、对于在市内有两套或多套房产的本市居民,申请在通州区房产落户时,严格审查是否在通州区居住,对不在通州区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落户。
五、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
六、冻结单位已不在通州区的集体户口落户。
七、通州区不再受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集体户立户申请。
八、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
九、本通知相关内容由通州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如在合同签订后,政府出台政策对方因无法迁入户口要求解除合同,则属于不可抗力,对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在你们签订合同之前,政府已经出台政策不能迁入、迁出,只因你们未了解到而签订合同的,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金。
5、因此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查询能否办理户籍迁出,如不能办理,查询何时什么文件不让办理了,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可以主张不可抗力。
6、如请律师,费用各地不一,我们这里起步5000元,根据合同标的收取,价格可以协商。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9 09:42
您好!首先是卖房一般需要迁户,其次通州区户口冻结政策是2016年的5月份出台的您出售房屋的时间也在此时间之后,对您很不利。建议您来电详细陈述时间经过或者面谈以便给您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7-12-19 15:24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方应该不构成欺诈的。
回复时间: 2017-12-20 08:36
1、不构成合同欺诈。

2、收到户口冻结的政策文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确定。
回复时间: 2017-12-20 16:57
对方不构成合同欺诈,违约金数额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降低,律师费用各律师律所收费标准略有不同,可以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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