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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的权属登记问题

河南-郑州 10-09 10:18  悬赏 0  发布者:ljqfyj……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案例咨询,请给与指导,非常感谢。
    我祖父生前是某地市直属居委的副县级领导干部,1998年我祖父单位盖了一批集资房,这批房子也经过了房改程序,我祖父分得一座两层小楼,当时远低于市场价,这个房子是按照我祖父的工龄、支撑、职务还有其他福利综合叠加才有的(发票上注明还有其他证据),我祖父祖母省吃俭用付款买了此房子。我祖父于2011年病故,祖母去世了。现在在分析家产时,我叔叔和我婶突然拿出房产证,上面共有人一栏居然有我叔叔的名字。我爷爷留有遗嘱,所有遗产三一三剩一,我爷爷奶奶生前也多次说房子三人均分。因为我叔叔和我婶婶和我爷爷奶奶矛盾较深,但是该房子在建时我叔叔负责,房产证也是他和相关人员办理,其多次说其在房管局有熟人。我经过调取档案和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后,当地的98年的房改房是个人申请,单位报送,房管局审核等等程序,所有材料只有3页(1.申请表。2土地勘测图标。3房屋所有权证存根正反面),其中 整个申请表包括我爷爷的签字为我叔叔本人填写,但是我叔叔代我爷爷签字之下有2个红手印,共有人一栏我叔叔填写了我祖母好我叔叔两人的信息,但是未签名,也未经过我爷爷的同意。         
     后来,我经过询问多家房管局机构和其他人员,又查了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房改房产权归属职工个人,也发生过登记子女为共有人的登记错误。因为我们之前在民事诉讼,现在暂停准备行政诉讼,民事庭和行政庭的法官处于好意,都想让我们调解,但对方在民诉中造出很多假证据,态度恶劣,经过咨询失效也不过期,我们态度坚决,坚持行政诉讼。
     我想咨询您的是:
     1.房改房子女可以登记为共有人吗?
     2.我叔叔自己在所有人一栏签了我祖父的名字,在签名上有2个红手印,我看了原始文件,是手印在下,签名在上,我询问相关法官,老人去世,文字鉴定部门就不鉴定签名了,请问是不是这样?如果不接受的话,有朋友告诉我则手印推定为签字人得手印,是这样吗?但是行政庭法官告诉我,手印在下会不会是我祖父先摁手印,对自己的被代理权的放任?
     3.整个材料的中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没有授权委托书,在原始的房屋所有权证摘要上是空白一片,但是房管局确盖了审核章,房改房申请材料是不是不需要身份证明?
     4.这个房产证我们家庭成员都知道是我叔叔长期拿着,但是我想调取领房产证的证据,对方在民诉中经常造假证据,我想问一下,这次如果对方拿出一个证据我爷爷签字证明我爷爷领证,是不是证明老人知道这件事,对这件事情的默认?如果我们文检后,对方签名伪造的,请问对方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后来去当地房改办问了,对方之前说房改产权归个人,拿出材料后又支支吾吾说什么房改以家庭为单位,这不是乱说吗?家里6口人,怎么就改了3口人?
     5好多朋友说这个案件程序实体严重违法,请问该案件关键点在哪些地方?律师代理此类案件如果风险诉讼的话多少费用,谢谢,一般诉讼多少费用?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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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9 10:27
从你的叙述看应该属于你祖父母的共有财产,你叔叔的是否共有须经你祖父母同意。
回复时间: 2012-10-09 10:52
行政诉讼非常有必要,只有这一程序才能还原事实真相,你叔叔办理房产证的手续矛盾重重,行政诉讼的大部分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房管局不能自圆其说,你们有大量理由进行反驳。鉴于你的情况很复杂,请电话或免谈。
回复时间: 2012-10-09 13:54
你好,案情复杂,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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