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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他父母婚前修的,但婚后才办房产证,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

北京-东城区 12-18 21: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你好,房子是他父母婚前修的,但婚后才办房产证,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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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8 21:56
您好,个人财产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19 16:14
婚前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7-12-18 21:51
不属于 这是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是婚前购买。以购买时间为准。而不是取得产权证的时间
回复时间: 2017-12-18 22:00
您好,不属于 这是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是婚前购买.以购买时间为准.而不是取得产权证的时间
回复时间: 2017-12-18 22:17
你好,一般是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7-12-18 22:23
你好,婚前建造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7-12-18 22:24
一般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12-19 11:18
你好,是婚后买的房子的话,应当属于夫妻共有,但是,夫妻有财产协议约定的,还有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婚前所置购的,可以认定为一方婚前所有。
回复时间: 2017-12-19 15:38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12-19 16:45
您好,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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