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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能否撤销不再赠与孩子

北京 12-19 16:58  悬赏 0  发布者:nmnmnm…… 给我留言  回答:(10)
已办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分割条款中写明:座落在北京市朝阳区珠江帝景XX单元的房产归孩子所有。座落在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北里房产归孩子所有。在孩子25周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能否在房子不卖的情况下,不过户给孩子,自己保留这套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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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01
需要按照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10
需要按照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10
房屋没有办理过户前 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行为。但是要有撤销理由。否则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如果依法不支持 撤销。那么孩子就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行为。那么拿到法律文书后 可以在你不配合的情况下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所以 这个事 完全取决于你的孩子。只要其态度不坚决。你就有机会
我的补充: 2017-12-19 17:12
努力做孩子工作 在律师指导下 实现目的。这个事不是那么简单的 如果不给孩子。那么就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对方知道后 依法还是可以要求分割到一半产权利益。必须想办法规避。否则损失更大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11
没有过户前需要双方同意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20
您好,要按照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42
与 孩子协商 好,反悔要看 理由
回复时间: 2017-12-19 17:49
只能保留不能处分。
回复时间: 2017-12-19 18:01
您好!协议在民政局登记有效,无法反悔。
回复时间: 2017-12-20 09:17
你好,既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有约定,双方均应当遵守此约定,如果要变更,可以协商一致。
回复时间: 2017-12-20 11:10
您好,不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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