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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6月底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

上海-浦东新区 12-23 10:59  悬赏 0  发布者:Ann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6月底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在公司内部培训一个多月后分别去总部培训考核花了10天,5天,总部培训的内容和公司内部一致。公司内部培训期间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只有公司持有),里面指出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两年,违反需要赔付培训费用。两次培训的住宿、车费等是自己垫付公司后期报销的,我因为膝盖半月板损伤不能上课,公司让我停薪在家休养,只支付公司部分社保,我去医院检查得知无法胜任原教师岗位需要换工作,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要我赔付培训费及报销费用,这个培训属于专项培训吗,该协议生效吗?我需不需要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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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23 11:01
不属于专项培训,不需要赔付
回复时间: 2017-12-23 15:38
你好,一般是不需要赔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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