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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小区被盗,物业没有理赔,要求我们补交物业费才给办土地证

湖南-株洲 10-11 10:07  悬赏 0  发布者:coco_z…… 给我留言  回答:(1)
家住小区,2008年某日上午10点多左右家中被盗黄金首饰,小偷还明目张胆提了两壶油。当时报警备案,数月后,小偷另外行窃被抓,我们被告之小偷无力赔偿。至今我们未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对于我们家被窃也没有说法。现在房屋可以申办土地证,物业说我们补交物业费后才能给我们土地证。我们家找他理论,他要求我们提供派出所的备案记录,我们找到派出所,派出所已查不出记录。请问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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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3:24
你的问题有点绕。
      被盗索赔问题。物业的责任比较难追究,司法实践中,一般主张物业只负一般性的安保责任,对于住户家中的财产安保责任比较小。
     土地证问题。其实你没有必要找物业,因为与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你履行办证协助义务的是开发商,而非物业,即便物业受开发商委托,你仍然可以直接找开发商理论。这个办证与物业费没有关系。物业公司认为你物业费用应该交,但是没有交,你打可以让物业公司去起诉你。不能以办证相要挟。你可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
追问: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负责被窃赔偿,我们仍需缴纳物业费吗?
而且什么情况下,派出所会销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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