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小孩出生

四川-南充 10-11 12:05  悬赏 0  发布者:yuanga……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小孩子在医院出生后,发现右手残疾,右手从手臂后面就没有了(及没有手腕、手掌、和手指)。在这之前在该医院做过两次B超检查,分别在20周和36周,在检查报告里,四肢栏处写到:股骨长3.1CM、6.9CM;肱骨长2.9CM、7.9CM。请问这种情况,医院该负多少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3:02
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2-10-11 13:05
你好!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医院确实存在过错的,你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有需要帮助、疑问,欢迎来电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11 13:07
通过B超这个应该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医院应当承担过失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11 14:42
你好,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2-10-11 14:48
你好,建议尽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医院主张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118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10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95
山东 潍坊
人气:1322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49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7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