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李晓航  
已解决问题

林权流转款

 10-11 12:27  悬赏 0  发布者:minmin……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10)
80年代农村土地下户.我家8口人.外公外婆.5个姨和我.前后2次一人分到60亩林地(天然林.无人管理).林权证有2张.一张1982年的是80亩.一张1984年的是400亩.登记在外公名下的.85年外公去世.2009年.乡上统一更换林权证(那时候大概就是为集中流转林权做准备).但是不给分户.林权登记在外婆名下.2011年.林权流转.与户主签订的合同.乡政府和村上把流转款打到我小姨名下.我是第3代(唯一赶上分林地的第3代只有我).分钱的时候几个姨妈一致认为我不该分.我和我妈不同意.外婆也不站出来说话.问她她就什么也不说.后来只是说2012年10月她生日时候大家都回去.聚在一起再商量.今年10月.因为我婆婆动手术所以我没回去.4个姨妈在没有与我和我妈商量的情况下把钱分了.然后电话告知我妈让她去取钱.我得知消息后打电话告知我外婆我不同意她们的分配方案.几个姨妈都推说我妈没找她们商量.我也没回去.然后就拿着钱都出门打工去了.
    去法院咨询说这属于家庭纠纷.要先在村上和乡上先调解.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正在收集证据.但是有很多档案都没有记录.或者是没办法调取.律师你们懂的.要找到当初林权下户时候的证人是能找到的.
   请问:
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我能享有分配权吗?我应该怎么做?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我人在外地,可以直接写委托书委托我妹妹来帮我出面调解,或者与办理本案相关的一些事宜吗?
   各位律师,如果都说打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又不听我把话说完就挂电话,那就不用回复了。我是没办法当面咨询的,因为我人在外地,电话也打了很多,大多不愿意听我说完。如果不是无可奈何谁也不会来这里闲聊的对吧.如果是因为咨询费用,请直截了当的说。我知道律师的时间很宝贵的,为了不浪费您宝贵的时间,请愿意听我把话说完的律师朋友再来留言或者联系我,电话15142868777
问题补充:
发生地是在四川,雅安
有人提出过说2009年换林权证的时候就已经侵犯了我的林权,现在已经超过了我的诉讼时效,是这样的吗?
题外话:
退耕还林后,我妈在自己家土地上种了树,发林权证的时候乡上一并写在我外婆名下,这样合理吗?要怎么才能变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11日 13时25分
林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使用权,而关于林地的转让款也应当归谁所有。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们家50亩的林地林权证登记在你外婆名下,使用权属于你外婆,相关转让款也应当归你外婆所有,和你没有关系,所以不给你也很正常,给了你才不正常。当然,如果你的财产和你外婆的有混同,这片林地也是混同的,那你可以要求现行分家析产后确权,然后要求分割。否则该林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应当归你外婆所有,你外婆也有权自主分配,可以不给你,你也无权要求分割。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29
1,关于你提到的法律关系如何的问题。
林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林地使用权就归谁所有,既然当初更换林权证的时候统一将所有的林地都登记在了你外婆名下,那么你外婆才是唯一合法的林地使用人,和你姨妈、你母亲、你都没有关系。
而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分配给谁使用权就登记在谁名下,和这块地之前是谁在使用没有关系,说简单点只认登记。
所以相应的林地补偿款也应当归你外婆所有,你小姨也只是代管,没有权利分割处分。
当然,如果你们村里能够证明这块林地你也是有使用权的,只是林权证没有体现而已,是你们当地政策漏洞,那么你可以要求根据村里的证明变更林权证,取得补偿款。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32
2,关于你提到的“有人提出过说2009年换林权证的时候就已经侵犯了我的林权,现在已经超过了我的诉讼时效,是这样的吗?“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说法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你们村里的政策是不做分户,以家庭为户统一登记的,如果说09年换证侵犯了你的权力,那么最初将所有林地都登记在你外公名下那这就不侵权了吗?只能说你们当地的政策没有做具体划分而已,然而对于农村用地,很多地方政策都是如此,实践中也是这样操作的,当事人提出分割要求的再进行分割即可,无所谓是否侵权的问题。
即便是认定为侵权,也早就做诉讼时效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只能协商。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37
3,关于你提到的”退耕还林后,我妈在自己家土地上种了树,发林权证的时候乡上一并写在我外婆名下,这样合理吗?要怎么才能变更?”
农村集体土地是统一分配的,如果你们自己家有耕地,那么应当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使用权人是你妈妈或者你们的家庭成员,这样才能将这块地确定为你们家的土地,你们才能够合法耕种。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当地村委会在发放林权证的时候,还把这块耕地也登记在你外婆名下,那么显然是违法行为,至少一块地不能同时做两次不同的登记,分别登记在不同人名下,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土地局和村委会申请撤销违法登记,出示你们的土地使用证即可。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40
4,关于你对补偿款是否有分配权的问题。
这个问题上次答复过你,首先需要确定你是否有林地是合法使用权,才能确定你是否有权分割补偿款。
如果你也有该林地的使用权,只不过是登记在你外婆名下,那么这个在你们村委会和当地土地局应当有登记,你可以到村委会和土地局查阅。林地转让时,是根据当地转让政策来规定补偿款的归属的,如果根据当时你们的转让政策,你是合法的受偿人,补偿款也有你一部分份额的话,那么你当然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你自己的份额。只要出示当时的转让政策内容和转让补偿协议即可要求你小姨将属于你的补偿款归还给你。
如果根据当地转让政策,你不是合法受偿人,补偿款也没有你的份额,那么你小姨和外婆可以不分给你,也是合法的。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42
5,关于需要哪些证据材料的问题。
对于证明你是否具有林地使用权的证据方面,你需要到当地土地局和村委会查询对这块林地使用权的登记,如果确定你也是合法的使用人,那么你可以要求土地局给你们出具相应证明,证明你们的合法使用权,从而主张分割补偿款。
另外,你可以到你们村委会了解林地征地 补偿政策,看看你是否是合法的受偿人,如果是,那么可以了解你的补偿份额是多少,然后根据政策规定向你的家庭成员要求分割。
此外,一些谈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够证明你的主张即可。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44
6,关于“我人在外地,可以直接写委托书委托我妹妹来帮我出面调解,或者与办理本案相关的一些事宜吗?”的问题
可以,你可以委托你妹妹代替你办理相关事宜,只要你和妹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后,双方签字即可。
你妹妹作为代理人,代为调解和处理诉讼事宜,相应法律后果由你个人承担。
我的补充: 2012-10-11 13:45
7,总结意见。
你是否有权分割林地补偿款关键还在于你是否是该林地的合法使用人,是否是征地政策中确定的合法受偿人,对于证据调取方面,如果很多证据你无法调取,那么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追问:

我们去乡上要调取当初下户时候的材料,他们推说没有,如果有的话也已经交到林业局,林业局又说没有档案。不过我们村的老文书说,当初确实是按一人多少分的林地。下户的时候我们的户口是在一起,林权登记过后我外公就去世了,然后户口才分开,只是当初谁也没在意林权的问题,09年的时候统一换的林权证才变更到我外婆名下。而且既然是属于家庭承包的,就是说不是我外婆一个人的,怎么会我没有使用权呢?

回答:

你们村里老支书的说法可以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只要有林地使用证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就有登记情况,不可能没有档案,林业局敷衍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委托律师调取或者向法院申请调取。也同时可以到土地局查询相关档案记录。
如果经过调取确定有你的使用权,你可以要求分割,否则不能要求分割。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12
委托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0-11 18:40
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11 19:45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11 21:41
你好;1、林权证是你外婆的,转让款属于你外婆;2、你外婆主持分配自己的财产,是她的权利;相当于过去的分家;3、可以不分给你,按照农村习俗一般也不分给下一辈的。4、退耕还林原来是谁名下的还林后还是谁的,合理、合法。5、一般是不能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2-10-11 23:57
1、按照分地时家庭人口、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列表,就敷衍隐瞒不了实情。
2、因为是按户分地,所以登记在家庭成员中最年长的老人名下,符合农村习俗。
3、这个林地属于共有财产,可以按照农村分户的习俗分配给家庭成员,至于当年的未成年人和后来的外嫁女有没有权利回娘家分地分钱,可能需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才行。
4、涉及土地征收出让等金钱利益或财产归属的家庭内部分配方案,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析产。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2-10-12 10:21
你都不会把问题简化!
回复时间: 2012-10-14 08:31
林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使用权,而关于林地的转让款也应当归谁所有。
回复时间: 2012-10-14 11:05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0-14 20:36
具体请面询为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8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8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