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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儿子赶出家,把房产都给了女儿,我有义务赡养他们吗?

河南-郑州 10-11 15:00  悬赏 10  发布者:33712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老婆从谈到现在8年了,父母一直反对,嫌弃我老婆是农村户口,前年我们决定结婚,父母把我赶出了家,婚礼是我和老婆自己办的,当时住在公司的职工宿舍,知道现在老婆怀孕7个月了,父母还说孩子和他们没有关系,我有个姐姐离婚了没工作一直和父母一起住,很多次对我说家里的三套房子都是她的,父母她养,不让我回家,请问如果父母把房子都给了姐姐,我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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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03
你有赡养的义务,和不给你房子是两个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03
你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你父母把财产给谁没有关系。财产是你父母的,你父母有任意处分权,可以讲财产给任何人,但这丝毫不影响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为你父母把你抚养长大,你的赡养义务和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对等的,而不是你父母把财产给谁。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追问:

谢谢您的答案,现在问题在我现在工资就一千多,在外面租房子,老婆暂时几年照顾孩子也上不了班,我已经没有能力赡养父母了,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父母都有退休金,一个月房租什么的收入加一起五千多,还有三套房子,而我和老婆孩子一个月就一千多生活,按照法律我应该赡养,但是我不能因为赡养父母,而把自己的孩子老婆饿死,这样法律就太没有人性化了....

回答: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和你有没有经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你父母抚养你的时候,未必经济条件很好。这是对等的,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上讲都是应当的,也正是人性化的体现。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20
对父母你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与财产无关。
回复时间: 2012-10-11 21:43
老人一无所有,也要赡养。原因是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与财产无关。
回复时间: 2012-10-12 09:22
赡养的义务,和不给你房子是两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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