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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毁约求助

湖南-长沙 10-11 21:48  悬赏 0  发布者:abc364……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2000元的定金,卖突然方找理由说房子不卖了,要不就是加房价卖我,要不就是退回我定金,赔偿我2000的损失费毁约,我的损失远不止这些,请问我这合同还有效吗?是不是还可以原价购买,或者是得到更多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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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22:53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了买方交款,卖方提供房屋的主要义务,则你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但是你们的合同只是一个订金合同,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开发商退一罚一。
回复时间: 2012-10-11 22:03
你的合同合法有效,你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合同。当然,对方可以违约,然后赔偿你双倍定金。
回复时间: 2012-10-11 23:36
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鉴于你的情况如果双方的合同不是无法履行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主张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回复时间: 2012-10-12 15:55
需要看了合同才好分析
回复时间: 2012-10-13 22:27
你要根据合同的情况计算自己的损失,关键是有没有证据,建议来电详谈,收集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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