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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体的法规

四川-达州 10-13 04:54  悬赏 0  发布者:唐家全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拆迁安置门市开发商结算安置的46.9263平米,我买给他人?作年才发现该门市只有28.54平米,开发商少给了18.03平米,我诉要开发商补足短少的面积,开发商说我房巳卖就不是本案的诉讼主体有法律依据吗,而买是明知识虏面积只有28.84平米而是开发商把层高1.58米的半层储藏室算成门市面积安置给我的该我找开发商要  请回到qq信箱631362517@qq.com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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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3 10:5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15 10:42
你好,你可以依据拆迁合同,要求开发商补足短少的面积。 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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