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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河南-洛阳 10-13 11:58  悬赏 0  发布者:胡晓芳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哥哥在洛阳撞死了一个女的...是在夜里12点..他不知道.就开车走了..又出了趟车..后来交警大队打来电话我们才知道...然后.我们就给我哥哥送回了洛阳交警大队...现在保险公司已经配给受害方50万..我哥哥还能算上是逃逸吗?我哥哥是给别人开火车的...出了事.老板把钱赔给对方我们毫不知情...现在钱已经赔了..我哥哥为什么还要判6年...
问题补充:
我哥哥上了3个多月班...老板工资有两个多月没给开...我哥哥现在..在牢里...他也不管我哥..也不给我们工资工..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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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3 12:01
一定是认定你哥属于逃逸。
追问:

那他既然认定我哥哥逃逸...为什么保险公司会给他钱?
出了这样的事..;老板有义务管我哥没...我哥哥毕竟是给他打工的..

回复时间: 2012-10-13 13:17
就你所讲的情况,法院应该是认定了你哥哥具有逃逸行为。该起事故的刑事责任应该由肇事司机本人承担,民事责任由车主和司机共同承担。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是根据车辆的交强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承担保险责任。至于你哥哥和老板之间的存在另一层法律关系。跟你哥哥的刑事责任没有关系。
   如果是的确不知道撞了人,认为逃逸是不妥当,但必须搜集你哥哥不知道已经撞人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10-13 18:37
根据你所说案情,法院是认定了你哥哥具有逃逸行为。
刑事责任是因为犯罪行为的存在,只由行为人来承担责任,和车主没有必然关系;
民事责任应由车主承担。
存在自首的情节,却是判决六年,确实有些重了,如果没有超过上诉期,建议立即上诉。
建议收集你哥哥不属于逃逸的证据,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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