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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府占地村里拆迁

山东-潍坊 10-13 12:48  悬赏 0  发布者:cui@12……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潍坊市委党校我村需要拆迁,给出的政策是:一个户口是20个平方,村里的房子是按1200-1300元评估的。我家有80年代的房子按1200平估的,06年刚盖的房子是按1300评估的。请问这样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呢?如不合理,请给我指点指点。麻烦您了!!
分的新房子是104平和120平,均价在1650-170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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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3 18:56
你好,如果土地列入城市规划区,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如果对于补偿不服,可以申请行政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13 15:3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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