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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房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填补天花板承重墙是否合理?

上海 10-13 22:09  悬赏 0  发布者:pkwoin…… 给我留言  回答:(3)
三层高的商场,现在底楼隔断后改成单间门市房出租。每间门市房天花板上都留有一个5M*1.5M的楼梯洞,但没有安装楼梯。现在出租方要求我们承租方按照国家承重墙标准填补这个洞,合同上写了这一条,合同也已经签了。但我们几家都觉得不合理,也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出租方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我们以墙的标准封了这个口,那么将来即使租赁合同到期这个口上出了问题是不是我们还要承担相关责任?明天要去和出租方谈我该如何应对?
问题补充:
合同原文是:该房屋楼梯口必须由乙方(承租方)按照安全承重封口、施工(钢板、钢筋混凝土材料)、如偷工减料、今后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当时签的时候没有注意这一条。在我之前已经有几间出租了,他们是以木板封的这个口。
目前楼梯口上方是由一圈安全护栏围着的,而且也没有楼梯,我是不是可以钻这个空子认为它只是个洞而不是合同上写的楼梯口,我的施工只是对这个洞的隔断?
按照安全承重封口的的话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对房屋主体结构的改建,我签的只是租赁合同,无权改建,即使合同上写了我也无资质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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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3 22:15
不知道你们合同是怎么写的~这完全是出租房的责任啊!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07
这是由出租人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14 12:06
应当由出租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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