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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房居住

江苏-南京 10-14 12:3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5)
父母过世,无遗嘱,留下二间私房,由我与弟共住。我二个姐姐已出嫁。现我二个姐要求更改原产权证父母名字改为现有四人共有。然后卖出平分。假如出卖平分,我与弟都无能力再重新购房,那如何处理?
假如二个姐协商不通,一定要更名,卖出;法律诉讼,那我们无家可住,那我们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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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4 19:32
父母无遗嘱的,子女都有权继承。
遗产分割前属于共同共有,要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售。故在遗产未分割前未经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的,不能出售。

起诉解决,由法院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发挥遗产效力的原则判决遗产归一方所有,得房方支付其他继承人房款。
回复时间: 2012-10-14 14:40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面谈
追问:

谢谢,你的关注。如果我的二个姐,到法院析产,再出卖房屋,我们怎么办?打官司,法院会支持她们吗?房屋估价160万元,如果她们起诉,聘请你当我们辩护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回答:

你好,如果对方起诉,你最好还是与委托律师面谈一下,说明情况

回复时间: 2012-10-14 15:39
不卖,她们也没办法
回复时间: 2012-10-15 09:16
你们可以住在里面不走!一般法院不会予以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25 19:24
你们不肯卖,她们就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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